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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7日電)台中市某高中蔡姓董事遭指控疑似涉及債權詐欺案件,以「假欠稅真法拍」讓學校取得土地所有權,校方表示,「校地皆依法取得」。

數十名民眾今天在校門口抬棺抗議,指控南台灣蔡姓家族企業以「假欠稅真法拍」、「假法拍真賴帳」的五鬼搬運手法,讓學校取得土地所有權,嚴重損害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已與律師研商,將對學校代表人提告詐欺。

自稱債權人親屬黃秀蘭指出,此家族企業蔡姓創辦人其中有一筆借款,就是以民國81年取得的台中市某高中的校地設定抵押。當初被此家族企業設定抵押的校地,自90年到104年就欠繳稅款,欠繳稅款總額超過新台幣300萬元,因而遭到法院公告拍賣。

黃秀蘭說,債權人在二拍時用3208萬8000元以第1順位得標,希望取得土地後,能將原先借出的款項取回。但是得標資格卻被學校主張有優先承購權而遭取消,由學校以第2順位得標。而當債權人要參與分配得標款項時,此家族企業卻主張抵押權是創辦人的借款,因而反對受害人參與分配得標款項。

黃秀蘭強調,蔡姓創辦人雖然已經病逝,但是此家族企業10多年來,均未主張土地的設定抵押權無效,而且在法院清查債權時,不但沒有表示異議,甚至在第一次拍賣和第二次拍賣時,也都沒有提出針對債權的第一順位主張異議,卻在債權人要參與分配得標時才提出主張。

黃秀蘭指出,此家族企業創辦人死亡後,仍由家族成員擔任實際負責人,此家族企業和學校根本就是同一批人馬掛2張招牌,目的就是以300多萬元的欠稅,取得超過4000萬元的土地,同時還可以藉由法拍程序順利把土地轉移給學校,不但是暴利更涉及詐欺,已與律師研究將對學校與此家族企業提告。

校方總務主任表示,學校並無積欠任何稅款,積欠地價稅的是前蔡姓董事所開設公司,學校部分校地是向該公司承租,所以校地遭拍賣也非學校所能主導,學校是無辜的第三人。

校方指出,學校財產非特定個人或公司所有,所有支出皆需與校務有關並依法有據,若債權人透過非正當手段,導致學校校譽受損或影響學生受教權,將依法提出訴訟。1040317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高中校地糾紛-校方-依法取得-09192569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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