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心油事件爆發後,不少學校團膳業者受害,教育部委託台灣消保協會舉辦團體訴訟,但海山國小有家長投訴,校方要求不參加團體訴訟就必須填寫切結書,放棄對頂新求償,質疑學校處置不當。

海山國小校長蔡明若解釋,教育局請學校統計家長參加團體訴訟人數,包含參加與放棄參加數量,他們怕家長沒收到消息,才設計「放棄訴訟同意書」,沒任何延伸的意味;教育局表示,教育部來函與格式化的表單並無切結書,海山國小切結書純屬個案,家長可參加任何消保團體的訴訟,也可自行訴訟爭取求償。

家長指校方沒舉辦說明會,直接發通知單下來要求家長「二選一」,他們拿切結書詢問律師,才發現學校疑似規避責任,為怕家長向校方求償,才要求簽署切結書。

「校方完全規避責任」,律師蔡瑞麟認為,學生因學校提供的團膳吃到黑心油,但校方卻沒提出賠償方式,自稱是受害者,將責任推卸給頂新,企圖用切結書規避自己責任。

蔡瑞麟主張,家長即使不參加團體訴訟,也不用填切結書,依據消費者保護法,家長可向上游業者,包含團膳業者、頂新等求償,家長也可參加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團體訴訟。

另外,新北市法制局為鼓勵市民加入消基會團訴,參照新修正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凡符合團訴的申請人,即可獲得新北市政府發放500元賠償金,但同時也必需受讓部分債權,之後訴訟後所賠需先扣除500元。詳情可上http://www.law.ntpc.gov.tw/_file/1962/SG/53419/D.html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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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頂新團體訴訟-家長-不參加得簽切結-1900008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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