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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出學校所寄出的獎懲通知單,上面清楚記載黃姓同學被記過的事由,(在樓梯內聚集、看見同學有抽菸行為未報告師長),所以記警告一支,讓黃同學相當難過,家長更是氣憤難平。

==家長 黃先生===

這個非常的不合理

好像我孩子要變成學校的

成為未來一個當爪耙仔

那我孩子以後不用交朋友

不用人際關係

這起事件是發生在花蓮縣的宜昌國中,一位七年級的黃姓同學下課經過樓梯間,看見六、七位同學躲在樓梯口抽菸,他見苗頭不對立即快閃,但卻被校方以知情不報為由記一支警告,這樣的處份是否過當,校方則是有另一套解釋。

==花蓮宜昌國中 學務主任劉意凡===

當這樣子的一個死角地點

有不合宜的行為出現的時候

我們希望

提醒學生可以跟我們一起合作

來保障校園的安全

家長認為,不管如何,當告密者對人際關係絕對有所影響,所以對校方的處分不能接受,已經向縣府教育處提出申訴。

==花蓮縣政府 教育處 督學 梁伊仁===

校規的訂定

是為了要讓學生達到教育效果

那只要會不符合社會期待

或是說教育效果不好的

我們都會一併要求

各個學校不只宜昌國中

來檢討來修訂

而依照校規,當天帶菸和抽菸的��學,分別被記兩支到一支的小過,其他在場但沒抽菸的同學,則是被記一支警告,校方堅持維持原判,讓家長相當擔心,會影響孩子未來12年國教升學的操行分數。

記者 溫嘉楷 花蓮報導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見同學抽菸快閃-知情不報-遭記警告-05320790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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