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又出現臉書之狼,新北市一名41歲陳姓男子,竟利用修圖軟體把自己的照片修成型男,謊稱自己26歲,並專門誘騙國中無知少女,要求裸照,甚至以加害國中女男友為理由,強迫就範,涉性侵2名13歲少女,一晚性侵5次,遭判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6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

去年竹東分局逮捕一名陳姓男子,現年41歲家住桃園縣復興鄉,並化名「陳金剛、陳玄燁」,��修圖軟體將自己照片修成型男,並謊稱26歲,經常利用臉書、LINE等軟體,向國中女示好,等對方卸下心房後,調查對方好友名單,脅迫多名國中少女拍攝裸照。

判決書指出,陳姓男子以「陳玄燁」為名,在網路上認識13歲國一少女,調查對方好友名單,發現一男對其有意思,就脅迫少女如果不給裸照,我就打你朋友。

受害少女為怕朋友遭遇危險只好順從,但陳姓男子收到裸照後變本加厲,要求少女陪出遊,如不順從就把照片公諸於世,少女赴約後,竟控制對方行動,要求發生性關係,也不顧生理期,強迫上床一夜性侵5次。

為避警方查緝,陳姓男子平常躲在新北市新莊,專挑新竹地區女生下手,等脅迫成功後,還特別騎機車到新竹犯案。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臉書大叔狼修照片誆國中女-晚性侵5次-09150292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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